禹城胶东村镇银行关于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禹城胶东村镇银行持续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致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银行账户服务,现将我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对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审核企业客户开户证明文件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二、预约开户渠道
企业客户可通过柜面、电话、手机银行申请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一)柜面预约。法人或者授权经办人员至我行营业机构柜面预约。
(二)电话预约。拨打我行营业机构服务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三)手机银行APP预约。通过“禹城胶东村镇银行”手机银行APP—“全部功能”—“企业预约开户”在线填写基础信息进行预约。
三、开户所需提供资料
企业客户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开户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
(五)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还需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六)企业申请开立一般、专用、临时存款账户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企业应当对开户申请书所列事项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四、开户办理流程
(一)企业客户通过柜面、电话、手机银行进行开户预约;
(二)我行2名工作人员前往企业经营场所通过上门核实等方式对申请开户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及面签工作,留存企业门头、经营场所等照片;
(三)经核实企业客户符合开户要求的,开户营业机构正式受理开户资料并开立账户。
五、资费标准
根据我行制度规定,免开户费用,网银证书费、账户管理费、银信通费用均免费。
六、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开立企业账户条件的客户,在企业客户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且配合完成尽职调查后,我行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户服务,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七、账户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
(一)账户开立服务;
(二)支付结算服务;
(三)定期银企对账服务;
(四)如账户信息和账户资料发生变更或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需主动前往我行办理变更手续;
(五)协助我行工作人员对开户资格和实名制符合性进行动态复核;
(六)配合我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反洗钱、防范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身份及账户信息核实工作。
八、风险提示
请企业客户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对属于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允许新开立账户。
企业客户应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不参与涉嫌电信诈骗、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企业账户业务咨询及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34-7280927
网点咨询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禹城胶东村镇银行持续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致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银行账户服务,现将我行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服务,对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审核企业客户开户证明文件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二、预约开户渠道
企业客户可通过柜面、电话、手机银行申请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一)柜面预约。法人或者授权经办人员至我行营业机构柜面预约。
(二)电话预约。拨打我行营业机构服务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三)手机银行APP预约。通过“禹城胶东村镇银行”手机银行APP—“全部功能”—“企业预约开户”在线填写基础信息进行预约。
三、开户所需提供资料
企业客户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开户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名章。
(五)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还需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六)企业申请开立一般、专用、临时存款账户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企业应当对开户申请书所列事项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四、开户办理流程
(一)企业客户通过柜面、电话、手机银行进行开户预约;
(二)我行2名工作人员前往企业经营场所通过上门核实等方式对申请开户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及面签工作,留存企业门头、经营场所等照片;
(三)经核实企业客户符合开户要求的,开户营业机构正式受理开户资料并开立账户。
五、资费标准
根据我行制度规定,免开户费用,网银证书费、账户管理费、银信通费用均免费。
六、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开立企业账户条件的客户,在企业客户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且配合完成尽职调查后,我行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户服务,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七、账户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
(一)账户开立服务;
(二)支付结算服务;
(三)定期银企对账服务;
(四)如账户信息和账户资料发生变更或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需主动前往我行办理变更手续;
(五)协助我行工作人员对开户资格和实名制符合性进行动态复核;
(六)配合我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反洗钱、防范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身份及账户信息核实工作。
八、风险提示
请企业客户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对属于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允许新开立账户。
企业客户应拒绝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不参与涉嫌电信诈骗、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企业账户业务咨询及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34-7280927
网点咨询服务电话:
网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总行营业部 | 禹城市开拓路名仕嘉园大门东侧101号-104号临街商业楼 | 0534-7566766 |
房寺支行 | 禹城市房寺镇新城北门东侧 | 0534-7521019 |
张庄支行 |
禹城市张庄镇S101省道与三八街交汇处西南楼房 |
0534-7581019 |
伦镇支行 |
禹城市伦镇政府东50米 |
0534-7711019 |